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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信用卡业务部分收费项目的公告

尊敬的民泰银行持卡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信用卡业务服务水平,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自2018年8月1日起调整信用卡部分收费项目,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1、贷记卡和心乐卡对未按时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客户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收取,最低1元。
    2、商惠通卡对未按时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客户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2%收取,最低1元。
    如有疑问,请咨询客服热线95343。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