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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结算卡

  

  基础功能

  单位结算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具备一般借记卡功能。可作为储蓄、存取款、转账、消费等业务办理的介质,但无电子现金钱包功能。

  特色功能

  1、单位结算卡卡内没有账户,仅作为其关联单位结算账户的支付结算凭证使用,单位结算卡发生支付交易时,其交易金额受单位结算卡功能限制及所关联账户可用余额的限制。

  2、单位结算卡支持持卡人离职等原因而申请变更持卡人员,无需重新开卡。

  3、单位结算卡支持停用、重新启用。

  4、单位结算卡支取方式为密码,凭单位结算卡办理查询、取现、转账等交易无需校验其关联单位结算账户的预留印鉴。

  发卡对象

  单位结算卡发卡对象为在我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每张单位结算卡必须由单位指定其持卡人,且持卡人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我行规定。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办公室关于发行单位结算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