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进口信用证是指我行(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银行寄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付款的书面承诺。我行可以自营进口开证也可以委托他行开证,委托他行开证的,必须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且按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办理。
产品特点
1.银行对受益人(出口商)承担有条件第一性付款责任;
2.属单据交易,对受益人付款责任独立于基础合约;
3.银行可通过对进口商品实施货权控制,降低授信风险。
全国服务热线(投诉电话):95343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邮政编码:317500 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pdf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