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民捷卡章程

  (2014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民捷卡的发行和使用,更好地为持卡人提供用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集成电路(IC)卡规范》(2010年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民捷卡是浙江民泰商业银行面向个人客户发行的,在民泰借记+电子钱包卡中集成了手机SIM卡功能的金融IC卡。

  第三条 发卡行、民捷卡持卡人、特约商户、移动运营商及其他当事人办理民捷卡业务时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民捷卡的功能及使用范围

  第四条 民捷卡具有以下功能

  (一)信息存储功能。记录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行业应用信息。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应用信息包括各应用领域中的相关业务信息。

  (二)信息查询功能。民捷卡持卡人通过手机端使用“民泰随意行”产品可查询自助循环小额贷款合同信息、交易明细、贷款利率、余额等。

  (三)金融功能。

  1.借记功能。民捷卡卡内借记账户具有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功能。

  2.电子钱包功能。电子钱包账户具有小额脱机消费及圈存、查询等功能。

  3.自助循环贷款功能。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和授信额度内可通过手机端使用“民泰随意行”或发卡行柜面实现小额贷款、还款、查询等功能。

  第五条 民捷卡借记账户可在境内、外(包括港澳台)使用,在发卡行柜面、有“UPcash”标识的ATM上具有取款、查询、转账结算等功能,在有“UPcash”标识的POS上具有消费、查询等功能。

  第六条 民捷卡电子钱包账户限在中国境内使用,在发卡行柜面具有查询、圈存、圈提功能,在有银联“UPcash”标识的POS上具有小额脱机消费、查询、圈存等功能。但不提供提取现金、转账等其他支付结算服务。

  第三章 发行对象、申领条件及申领手续

  第七条 认同并遵守《浙江民泰商业银行金融IC卡章程》和本章程的中国境内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境内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可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申领民捷卡。

  第八条 申领民捷卡应符合国家实名制有关规定,开户应采用实名。

  第九条 申请人申领民捷卡时,应按发卡行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申请表并与发卡行签订卡片领用合约。

  第十条 民捷卡必须与固定的手机号码绑定方可使用。持卡人必须持发卡行盖章的相关业务凭证、有效身份证件、原手机SIM卡以及新开民捷卡,到移动运营商指定网点写入手机信息,并将以此替换原手机SIM卡。

  第十一条 民捷卡持卡人申请开通自助循环贷款,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第四章 账户及交易管理

  第十二条 民捷卡一经开户,卡内同时设立借记账户和电子钱包账户。借记账户即具有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功能,起存金额1元,账户的交易管理与民泰借记卡一致。电子钱包账户可用于日常小额支付服务,开户时账户余额为零。

  第十三条 同一客户只能申领一张有效民捷卡,且申领不允许他人代理,卡片绑定的手机号码必须为以本人身份信息注册的手机号码。

  第十四条 民捷卡电子钱包账户最高余额和单笔最高支付金额不得超过人民银行现行规定的最高限额。

  第十五条 民捷卡持卡人申请开通自助循环贷款后,授信额度1万至50万元不等,循环贷款额度的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无需再重新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 民捷卡持卡人通过柜面申请自助循环贷款的,须由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卡片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第十七条 民捷卡自助循环贷款在10万元(含)以内的,每次提款或还款不得低于1000元,单笔贷款还款额低于1000元的,还款金额不受限制;贷款在10万元以上的,每次提款或还款不得低于1万元,单笔贷款还款额低于1万元的,还款金额不受限制。合同可用余额小于等于1万元的,单笔提款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第十八条 民捷卡最多只允许存在9笔未结清的自助循环贷款,超过该限额的,须至少结清1笔贷款后,方可继续进行自助贷款操作。

  第十九条 持卡人凭密码对民捷卡进行的交易,相应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条 民捷卡借记账户不设有效期,电子钱包账户有效期以密钥有效期为准。卡片过期即失效,有效使用期届满前,持卡人应及时办理换领手续。但不论卡片是否失效,持卡人使用民捷卡所发生的债务关系不变。

  第二十一条 持卡人因民捷卡卡片到期、芯片毁损等原因需要换领新卡的,可持卡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行所在地区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须重新与原指定手机号码绑定。

  第二十二条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所持民捷卡,如卡片遗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发卡行办理借记账户挂失。因持卡人卡片保管不善、将卡片转借他人或自身使用不当等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民捷卡持卡人须妥善保管、使用借记账户和手机功能、自助贷款交易密码。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行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如密码遗忘可向发卡行办理密码挂失、重置手续。因密码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民捷卡电子钱包交易无需使用密码。

  第二十四条 在卡片有效期内,民捷卡持卡人如需变更绑定的手机号码,应先结清贷款、终止原借款合同并办理销卡手续之后,再按重新申领新卡相关手续办理。

  第二十五条 持卡人终止使用民捷卡时,应按发卡行有关规定办理销卡手续,发卡行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卡内电子钱包余额。

  第五章 计息与收费

  第二十六条 民捷卡借记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存款利息税。电子钱包账户不计付利息。

  第二十七条 民捷卡自助贷款采取按日计息,单笔贷款到期还本付息、利随本清,利率采用同一笔合同下执行同一固定利率和同一笔借据下执行同一利率两种方式。

  第二十八条 民捷卡持卡人通过手机端使用“民泰随意行”于当日银行日结之后至24点之间进行自助贷款交易的,系统将视为次日发生的贷款,并据此计算利息。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向发卡行申领民捷卡须缴纳手续费。

  第三十条 民捷卡持卡人在特约单位消费时无须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其他交易收费遵守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民捷卡持卡人应对本人的交易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通过“民泰随意行”进行自助循环贷款的信息应及时删除。如因持卡人泄露信息所导致的损失,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发卡行应向民捷卡持卡人提供查询服务,民捷卡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柜面、网银和手机端使用“民泰随意行”实现相关信息查询。

  第三十三条 民捷卡持卡人应向发卡行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卡行。

  第三十四条 民捷卡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提供的方式了解其卡账户的账务变化情况。持卡人对境内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交易发生后40天内向发卡行提出查询更正申请;对境外交易账务变动情况有异议的,须于记账日后60天内向发卡行提出查询更正申请。

  第三十五条 因统计、会计核算处理等其它情况的需要,发卡行有权在特定日期单方面暂时关闭或终止自助循环贷款交易的功能。

  第三十六条 为保障持卡人账户资金安全,发卡行在发现持卡人民捷卡存在遗失、被盗或被他人冒用等使用风险时,有权暂时对该卡借记账户进行止付。若发现持卡人在用卡过程中有不遵守本章程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发卡行有权终止其用卡权利,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民捷卡。

  第三十七条 持卡人与商户之间发生的任何交易纠纷,均应由双方自行解决,发卡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持卡人不应以此为由拒绝向发卡行支付交易款项。

  第三十八条 发卡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及标准。持卡人在申领卡片时同意执行的各项收费及标准如果发生变化,持卡人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使用该卡及相关服务。

  第三十九条 民捷卡持卡人已与发卡行签订自助贷款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卡行在及时通知持卡人的前提下,有权提前收回贷款、调减、暂停直至取消持卡人的贷款额度。

  (一)持卡人的收入、经营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对持卡人还款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约定,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或抵(质)押物的价值发生明显减少等,且持卡人未能及时按发卡行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三)持卡人的资金用途与合同用途不一致的;

  (四)持卡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等信息,危害发卡行信贷资金安全的;

  (五)其他违约行为或发卡行认为可能损害信贷资金安全的情况。

  第四十条 持卡人使用非本人手机号码进行自助贷款申请或在贷款申请通过后转让、变更手机号码所造成的后果,由持卡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发卡行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协助国家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持卡人的借记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

  第四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民捷卡暂时无法使用的,发卡行将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相关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通讯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发卡行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以保障持卡人及发卡行双方的权益均不受损失。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参照《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民泰金融IC卡章程》及相关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并授权总行银行卡业务部负责解释、修改,向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后执行,并保留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修改本章程的权利。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总行银行卡业务部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本章程进行修改,或民捷卡收费项目、标准及利率等发生调整,将提前三个月通过网站公告,持卡人在公告期间无异议的,修改后的条款对双方产生约束力。